古者凡公文及函札皆名曰书。尚书诸篇,大部分为古代之公文,故先秦但称此书曰「书」。至汉初始有「尚书」之称;尚书者,意谓古代之公文也。後世因其为t经之一,故又称之为「书经」。盖尚书、书经,二者皆後起之称,非本名也。今沿汉人例,名之曰尚书。
相传古者尚书凡三千余篇,至孔子删定为百篇。案:孔子以诗书生徒,本书曾经孔子编次,当属事实;惟删书之说,恐不足信。又:先秦有百篇本尚书,亦无可疑(孔壁所出古文尚书,有百篇书序,可证。);惟此百篇本尚书,亦非孔子所定;以其有多篇当著成於孔子之後也。
据史传所载,秦始皇焚书时,伏生藏百篇尚书於壁中。其後经秦末之乱,刘项之争,至汉初乱定,伏生发其书,仅存二十九篇(顾命及康王之诰为二篇)。汉文帝时,使{错就伏生习尚书,伏生亦以此在齐传授生徒,於是此二十九篇始传於世。其後,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,上之朝廷,因增入泰誓一篇。惟以汉人欲保持二十九篇之数字,於是将康王之诰合於顾命为一篇,故仍为二十九篇。後世或谓伏生所传尚书为二十八篇者,乃就顾命及康王之诰合为一篇言之也。
汉景帝时,鲁恭王因扩建宫室,坏孔子故宅,於孔壁中得古文本经书数种,其中尚书一书,较伏生所传者多十六篇(中有九共一篇,分之则为九篇,故亦云多二十四篇。)惟因当时朝廷,不重视此古文本,故至光武帝时,u失去武成一篇;至西晋永嘉之乱,其余十五篇,亦全部亡佚。
东晋时,豫章内史梅赜,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。五十八篇者,乃将伏生之二十九篇,析为三十三篇(分尧典为尧典、舜典二篇,又於分出之舜典前,增加了二十八字;分V陶谟为V陶谟、益稷二篇;分盘庚为三篇;故为三十三篇。),又加伪撰之二十五篇也。此伪撰之二十五篇,自宋吴Ъ爸熳右岩芍;历元至明,疑者亦不乏人。清初阎若璩著尚书古文疏证八卷,列举一百二十八证,以明此二十五篇为伪书;於是其伪遂成定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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